问题 | 欠钱不还被法院执行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公民无视人民法院已经明确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判决与裁定,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情况的轻重程度,向其施以罚款或者实行15天以下的拘留措施;
倘若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那么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当欠债者未能依照法院判令偿还债务而遭受法院实施的拘留措施时,拘留期限的长短要依具体情形而定,法律并未对具体的拘留天数做出明确规定。 拘留的实际意义主要在于通过强硬手段促使被拘留者自觉履行法院的判令或裁定,如若当事人能够按时履约,则拘留期可适当提前结束。 然而,如果违法行为严重到触发刑律,可能面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