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交通肇事罪是否立即刑拘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明文规定,特定场景下公安机关可行使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权力。
当涉案人员涉及交通肇事罪时,其是否会立刻受到刑事拘留的惩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肇事者在违法行为发生后迅速暴露行踪,或已有确凿证据显示其存在自杀倾向、试图逃避责任、正在外逃等危险行为,亦或是存在销毁证据、伪造证词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那么公安机关有权根据这些特殊情况对肇事者实施先行拘留。 然而,是否立即执行拘留措施,仍需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证据,并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决。 若肇事者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列举的特殊情况,或者存在其他法律条款规定的无需立即拘留的情况,那么公安机关可能不会立即采取拘留行动。 因此,涉案人员是否会立即遭受刑事拘留,主要取决于其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所做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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