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会留痕现在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所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任务时,必须向被拘留对象出示相关拘留凭证,同时需要立即将其移送至看守所以待进一步处理,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
在仅允许的两种情况下——无法通知到被拘留者的家属或其涉嫌进行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而这将会对警方的调查行动产生阻碍作用——公安机关才可以跨过既定时间间隔限制,即在拘留发生之后的24个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在涉及到刑事拘留的案件中,公安机关会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依法办理拘留手续,并遵守法规要求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送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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