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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少天刑事拘留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公安机关若决定对被拘留者采取拘留措施时,倘若认为其需被依法逮捕,必须在拘留期限内(通常为三天)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请求其进行审查和批准。
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公安机关可将提交审查与批准的时间适度延长一到四个工作日。
此外,对于那些涉嫌流窜作案、反复犯罪、团伙犯罪等严重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来说,他们的审查和批准期限还能够再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基于如上法律规定,可以预见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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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2: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