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要刑事拘留了都会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实施刑事拘留并不代表其必然将面临法律制裁。
此项立法条款明确列举出六大类特殊情况,当当中的任意一类状况得以发生之时,相关人员将无需承担涉案的刑事责任; 若已陷入追责程序之中,则应果断撤销案件、不予起诉、终止审判程序或宣布无罪释放等。 由此可见,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下,即便某位犯罪嫌疑者或被告已然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但也仍有可能在最后关头被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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