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捕之际,务必向其出示拘留证明文件,同时,必须立即将涉案者送至看守所进行羁押,且最晚时限不得超出二十四小时。
若无无法通知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由,且通知可能妨碍到案件调查工作,应于拘留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假若先前通知可能影响案件侦办的因素已消除,则应立即告知被拘留人家属相关事宜。 因此,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情况,公安部门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予以执行。 家属可依据此法条了解拘留状况,并在必要之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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