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刑事拘留再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即第八十条与第八十二条,刑事拘留及逮捕作为两种不同性质的强制性措施,其适用情形各有差异。
其中,刑事拘留可在特定情况下先行执行,而逮捕则需经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裁定方可实行。 因此,刑事拘留与逮捕既可同步进行,亦可依次展开,具体实施方式将视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规定而定。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若公安机关在初步调查之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具备刑事拘留的资格,便可先行采取拘留措施; 在拘留期间,如证据确凿、且满足逮捕条件,则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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