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在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与定罪入狱并非同一概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形之下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然而并未正式开始服刑。 拘留之后,仍需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诸多法律环节,最后由法院裁决其是否构成犯罪及其相应惩处方式。 若经判定确属有罪之人,方能步入服刑阶段。 因此,刑事拘留仅为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环,而非最终的刑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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