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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所看人的流程怎么走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约束,对刑事拘留期间进行探视之人所遵循的操作规范可简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安机关执行拘禁行动之时须出示相应的拘留证明文件;
其次,在实施拘留措施之后,应立即将被封锁者移送至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再者,除非因无法通知或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与恐怖活动的嫌疑而导致通知行为可能会妨碍司法程序的进行,否则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应通知被扣押者的家属;
最后,若存在可能干扰侦查工作的情形,必须在相关状况得以消除后,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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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4: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