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什么惩罚没罚款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具体规定,对于违法犯罪人员的刑事拘留惩戒措施主要有两种形式,即书面警告或二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而在情节较为严重者的情况下,将会被处以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期,且可能会被同时要求缴纳最高限额为五百元人民币的罚款。 若涉及到聚众实施此类违法行为的首要分子,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处,即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期,以及可能的一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拘留的惩戒方式并不包含罚款,而仅仅局限于拘留这一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