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毁财多少可以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于故意损害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的行为,倘若其情节较为恶劣,可以处以十天至十五天不等的拘留期限,同时可附加罚款一千元人民币以下的处罚措施。
据此,若毁损财产所涉及的数额或者程度已经达到了“情节较为严重”的范畴,则可能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然而,具体判断该行为是否达到“情节较为严重”,还需结合实际案情进行综合评估,例如毁损财产的具体金额、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以及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等等。 若毁损财产的数额巨大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的后果,那么就很可能被判定为“情节较为严重”,进而面临刑事拘留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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