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就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与立案之间是否相伴发展的问题,须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
在特殊情形下,例如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可先采取拘留措施; 然而,立案则需达到更加严谨的标准。 这其中便涉及到有确切的犯罪事实存在并确认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立案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根据法律对于刑事案件进行有效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的初始环节,要求具备初步的证据以证明的确存在犯罪事实。 因此,先行拘留仅被视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程序性手段,而立案才是刑事诉讼进程的正式启动标识,两者间并非完全相等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