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花钱买东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刑事拘留这一程序的过程中,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严格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义务维护法律的尊严,并且严禁实施任何可能会对当前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因此,在刑事拘留的这段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能以支付金钱的方式来购买所需物品,以免这样做会干扰到案件的公正审理。 倘若他们违反了这些原则,那么其行为很可能会被定性为妨碍司法公正,从而损害到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 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