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纠纷刑事拘留最多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若公安部门对于被扣押人员,认定其涉嫌犯罪需要执行逮捕的,应于扣押期(拘留期限)结束前三日内,向当地检察机关提交审查申请,经依法审批后方能执行。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度从三天延长至七天。 因此,在经济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中,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天,除非存在上述特殊情况,且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方可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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