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多久过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对于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被拘留者,若其需被逮捕,则应在十四日内做出相应决定。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日至三日。 因此,在人民检察院做出逮捕决定的最长时限内,被刑事拘留的人员将不会面临超期问题,除非决定不予逮捕并依法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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