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致重伤刑事拘留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对于那些已经被拘留收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认为其有必要进行逮捕处理时,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相应地延长一天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在涉及到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的刑事案件中,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措施,那么他们应该在拘留期限结束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和批准的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延长至七个自然日。 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那么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如果需要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话,公安机关应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总的来说,在涉及到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而拘留期限结束后的审查批准时间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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