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行为的处罚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公安机关实施拘留行动时,必须出具正式的拘留证明文件;
其次,经过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移送至看守所进行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再次,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需要通知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最后,若妨碍侦查的情形消除,公安机关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相关情况。
以上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刑事拘留行为的基本处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