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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后多久会收到传票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规定,我们尊敬的人民检察院将会在接受到由监察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所移交的犯罪案件时,于一个自然月之内完成案件审理的最终决策。
若此案件呈现出较高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我们的检察院也可以酌情将这一决策时间进行合理的延长,最多可达到十五天。
当犯罪嫌疑人对自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符合迅速审判流程适用的条件时,我们检察院亦应尽最大努力在短短的十日内完成审判决策。
倘若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可能导致的最长有期徒刑超过了一年,我们的检察官也可以考虑适当延长决策时间至十五日。
同时,如若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生了管辖变动,它将从此变化后的检察院接收案件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相应的审查起诉时间。
因此,在刑事拘捕之后,假如案件成功地移送到我们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从理论上讲,犯罪嫌疑人都有望在一个月内得到法院的传唤通知。
然而,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以及可能判处的刑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一期限可能会有所延长。
如果案件出现管辖权变更的情况,那么审查起诉的期限将从新的检察院接手案件的那一刻起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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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