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超过7天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若在拘留询问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将某人逮捕时,应在事发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程序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请求审批的申请报告。
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大型犯罪团伙或者犯罪案件,提请审核批准的时间则可适当予以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进行各种非法勾当、曾犯过多次罪行或是有多人组成的大规模犯罪团伙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核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期限。 当地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递交的请求批准逮捕的呈文后,需要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信息后要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同时也要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汇报执行情况。 假如刑事拘留期限超过了7天,那么公安机关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慎重考虑是否应该继续申请当地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要立刻释放被拘留者,然后合理通告人民检察院有关事项。 倘若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且满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时,依法采取这两种非拘禁方式进行侦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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