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亵罪被批捕不放人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一位公民因涉嫌犯有猥亵罪而遭受了检察机关的批捕,然而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实施的强制措施有所不当,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应及时对该强制措施进行撤销或调整。
若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决定释放已被逮捕之人,抑或是对其逮捕令作出相关修改,他们均需及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由此可见,若涉案公民认为自身所受强制措施并不妥当,得以向以上述各机关申诉,请求相关部门对强制措施予以撤销或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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