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7天一般什么情况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刑事拘留七日是适用多种情形下的强制措施。
例如,若公安部门发现某一人员正处于预备阶段或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并即刻察觉,或者存在毁损、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亦或者其身份尚未确定而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时,公安部门有权对其实施拘留。 然而,拘留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三十七日,但可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侦查工作的推进程度进行适当延长,最长可达七日。 若拘留期限届满,公安部门仍可提出延长拘留期限的申请,但每次延长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七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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