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一般多久释放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设置为14日,这是从嫌疑人被羁押至当地看守所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警方需要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后者批准审理此案。 在整个过程中,检察院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这个时间也属于14日内。 如果经确认无误,检察机关将批准对嫌疑人进行逮捕; 而如若没有满足逮捕条件,则可能作出释放或者更改其他强制性惩罚措施的决策。 然而,对于可能存在延长条件的刑事案件,拘留时期可长达37天。 在这段期间,同样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核,其间检察院也只需要花费7天来进行核准。 在这37天的拘留期限内,侦查机构有责任向检察机关提交关于是否应该批捕嫌疑人的申请。 最后,如同前述流程,若经检察机关核准可以实施逮捕,那么对嫌疑人的拘留期将会继续延长; 反之,如若未能得到批准,则需要立即释放嫌疑人或相应地调整其法律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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