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能否去看望被羁押的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需经过三大周期:
公安侦查期、检察院公诉期及法院审判期。 首先是公安侦查期,这段时间家人无法探视,但可委派律师会面。 至于检察院公诉期,虽禁止探望,但可申请取保候审。 审判当日,家人可参与庭审见到亲人,遗憾的是仅限观看,交谈可能受到限制。 最终,如一审判罚确定,10天内未上诉则生效,此时可适当探望亲人。 若提出上诉,则进入二审流程,在此之前,家属仍不可探望。 另外,根据中国司法制度,审判以二审终结为原则。 因此,在二审结束并判决后,即代表亲人正式成为服刑人员,家属即可进行探望。 值得注意的是探访并非随意进出,受诸多因素影响。 法律明确规定,仅直系亲属和监护人才有探访权。 每个看守所有各自的探访日期规定,其余时间不被允许进入。 简言之,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间内才能进行探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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