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院期间能不能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公检机关有权在特定状况下先行拘押涉嫌违法者。尽管此项条款并没有明文规定在病患住院其间是否有权实施刑事拘留,然而其中所列举的一些特殊情境,实际上可能适用于正在接受医疗护理的犯罪嫌疑人士。比如,若犯罪嫌犯于住院期间被揭发存在销毁或篡改证言、伪造证据,甚至串通他人作伪证等行为,或者拒绝透露真实姓名与住址,身份无法确定,那么公检机关便有可能依法对其实施拘留。然而,在执行拘留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以确保犯罪嫌疑人士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因此,对于是否能够在病患住院期间实施刑事拘留,这需要依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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