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满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以及第一百六十三条之相关规定,倘若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后,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发现其实并不符合逮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条件,抑或是判决已然具备法律效力,那么应依据案件具体情形,采取相应适宜的处理举措。若案件在调查审理期间,发现原来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追责依法不应成立,便必须予以撤销案件;若犯罪嫌疑人已经遭到了逮捕,那么就应当立刻对其进行释放,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同时也要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不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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