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家属病重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明文规定,公安部门在对个人执行拘留措施时,务必出示完备的拘留证书,并须于二十四小时内将相关信息通知当事人亲属。若遇亲属健康状况堪忧的特殊情况,律师有权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向公安机关递交探视请求或者询问函以便了解涉案人员的状态。若通风报信会危害案件调查,公安机关需在上述障碍消除之后尽快向当事人亲属进行通报。家属应密切关注公安机关的通禀事宜,如有需要,可适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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