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没有可能不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刑法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一事,必须由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进行决策。而针对重大案件,则需提交至检察委员会进行深入商讨和决定。如此便表明,在对犯罪嫌疑人审查并批准逮捕的过程当中,检察院享有权力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应予批准逮捕。因此,刑事拘留之后未予逮捕的情形并非不可能出现。若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符合逮捕的相关条件,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允许,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转而采用其他强制性措施,例如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等。此外,倘若案件最终被提交至检察委员会进行讨论,委员会的决议亦可能会对是否批准逮捕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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