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够到刑事拘留吗会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殴打或故意侵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受拘留及罚款等行政制裁措施。若情节较为轻微,其对应的行政处罚幅度可为拘留五日以下或罚款五百元以下。然而,若情节严重,例如涉及到结伙殴打、针对特定人群进行伤害或实施多起伤害他人等情形,则面临的行政处罚将升级至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若轻微伤情已达到刑事拘留的标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责任。若致人重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若致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导致严重残疾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处。因此,若轻微伤情构成刑事犯罪,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那么当事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审判,具体的刑罚程度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最终判决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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