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会被监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实施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务必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范要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禁止私自与他人会面或进行通讯联络;必须按时到案接受调查;不得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若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将有可能面临逮捕的法律后果。因此,对于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人员来说,在特定情况下,他们仍需受到相应的监控,以确保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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