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48小时后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明文规定,公安部门自对涉及犯罪的嫌疑人实施拘留之后,需于24小时内完成首次审讯工作。如若审讯过程中发现其并不适宜受到拘留,则应立即依法将其释放,同时向其颁发释放证明书以示公正。据此,在执行刑事拘留48小时后,若证实被拘留人不适宜继续留置,公安部门应毫不犹豫地予以释放,并且务必向其颁发释放证明书。倘若在此期限过后仍然未能将被拘留人员释放,便很有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此种情况下,公安部门势必需要对此事展开深入的调查并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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