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放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刑事拘留时,其法定执行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十七日。该期限既包含了由侦查机关自行决定的拘留期限最长期限为三十日,同时也涵盖了在特定情形下,经过检察机关批准,拘留期限可延长至最多七日的情况。然而,这并不代表在三十七日后一定会将嫌疑人予以释放,若案件情况所需,嫌疑人仍有可能面临被依法逮捕的命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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