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执行在什么地方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的情况下,刑事拘留是由当地的看守所来负责实施和执行的。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即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对任何公民进行拘留时,都必须出具相关的拘留证明书。而在完成拘留之后,必须要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最晚也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因此,可以看出,看守所是执行刑事拘留的主要场所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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