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看守所后还需要进一步审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送至监管场所之后依旧有可能面临盘询提问。
若涉嫌犯下罪行,在此期间还须接受公安机关的深入询问,而询问之地便是您此刻所居住的监禁中心。 对被拘留者,他们应于拘留发生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立即受到审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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