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逮捕后多久会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刑案相关拘留与逮捕令颁发后直至开庭审判所需的时间问题,总体来说,通常会持续约两个月的时间段。
然而,一旦逮捕令生效,若案件无法按期处理结束,亲被告人均应获得释出。 对于那些被告人病情需要继续查证及审理的情况,相关部门或可使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两种具体方式来替代现行羁押状态。 另外,被捕公民在失去自由并被送入监狱之后,人民检察院同样负有视必要情况对其羁押期限予以审查的责任,一旦认定其无需再承受牢狱之苦,检察院有权提出释放建议或者申请更改已执行的限制性措施。 并且,有关机关必须在收到此类请求后的最晚期限为十日内,向人民检察院反馈处理此事的最终结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