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是否不能被羁押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怀孕妇女能不能被拘役或监禁这一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通常情况下,为了保护腹中胎儿的良好生长与发育,司法机关会选择不对身怀六甲的妇女执行拘押之刑,而是采用一系列非拘禁性的强制措施,例如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等手段来加以约束和管理。 然而,假如在运用了如上这些措施之后,仍然无法有效地防止该孕妇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行为,那么就需要实施严格的逮捕,并因此而遭遇拘留甚至是监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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