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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具备自行逮捕的权力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以下特定情形下,检察院有权自行决定实行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行为:
首先是当公安机关尚未执行逮捕措施之时,检察院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后,基于正当理由而判断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固定羁押时;
亦或是在此期间已经为嫌疑犯安排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发现其并不符合相关条件而需变更强制措施,选择对其实施逮捕的情况。
其次则是针对检察院自身负责侦查的案件,若是符合相关标准,也可自行决定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行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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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