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还需要请律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逮捕之后,仍然允许当事人寻求律师的帮助和援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刑事拘留执行的过程中,只有持牌律师才有资格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同时也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 关于律师会见的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制度规定,除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辩护权之外,他们还可以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担任辩护人。 以下这些人员具备代理资格: (一)持有律师执照的专业律师; (二)由团体或社区推荐的律师;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亲属或者朋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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