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之间有何不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其分别之处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两种措施针对的受众群体各有差异,其中行政拘留的适用范围为普通违法行为的个人;
其次,二者所涉及的法律性质亦存在明显差异,刑事拘留不具惩罚性特征,而行政拘留则具备明显的惩罚性质; 再者,两款措施所承载的目的也各有千秋。 刑事拘留主要在于保障刑事诉讼过程的顺畅进行,行政拘留则更强调对违规人员的处罚和教育作用; 最后,在羁押期限上,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限设定为20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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