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否会留下案底记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案底留下。
在案件审查调查阶段,若公安机关认定某项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情形下,将不视为犯罪行为,届时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撤销此案从而无任何案底存档。 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如果同样满足条件,检察机关将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随后该案件将交由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但若在审查公诉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不被检察机关认作犯罪的话,检察机关也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将案件退还给公安机关进行撤案处置。 换而言之,只要案件未经法院实体审判及得出有罪判决,即认定在此情况下嫌疑人无罪,也因此不会产生犯罪记录或者案底在案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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