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手续多久放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之后,司法机关有责任于拘留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对嫌疑人展开必要的询问。若经调查核实,认为有必要对嫌疑人实施逮捕之措施,则需在拘留之后的3天内,向公安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针对一些特殊案例,审批期限可适当予以延期,最长为1至4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审批期限则可延长至30天。公安检察机关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的书面材料之后,必须在7天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从拘留开始到嫌疑人可能被释放或者转为逮捕的整个过程,通常会持续7天至37天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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