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实行长期的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若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其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或存在期限已满的情况,则需即刻解除对其的监视居住。
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人是被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的,那么他在此期间内的时间都应视为被折抵为相应的刑期时间。
而如果被判处的处罚为管制,那就意味着监视居住每满一天,应该将之视为已经服了一整天的刑期;
然而,如果是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话,那么监视居住每两天,就应该被视为已经服了一整天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