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基于如下几种情况而作出:
首先是嫌疑人具备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惯犯之嫌; 其次,在其身边或住所捕捉到明显的犯罪证据; 再次,犯罪行为结束后意图自杀、逃逸或处于在逃状态; 亦或是存在毁灭、伪造证据以及串供之可能性; 另外,如果嫌疑人拒绝透露真实姓名及住址,身份尚无法明确,也可以作为逮捕的理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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