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布刑事拘留多久执行最新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现役犯罪者或重大可疑人员采取拘留措施。然而,只有当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时,公安机关才会采用这个手段。一经做出拘留决定,就必须立即实施拘押。被拘者需在二十四小时内被送往看守所,并且在整个拘留期间,警方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在其本人进行讯问。此外,还需要在拘留完成后二十四小时内向其家属发出通知,除非在通讯困难或存在潜在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恐怖主义活动犯罪通知的情况下,若通知可能会妨碍调查工作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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