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不予拘捕的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盗窃罪案件中,对于是否应批准逮捕,我们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严格规定,充分考虑犯罪事实的严重程度、相关证据的证明力以及犯罪行为所引发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倘若嫌疑人或者被告犯下的罪行属于轻度且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例如能够积极退回赃物、初犯者或偶然犯罪者等等,那么可能会被考虑不予批捕。然而,批准逮捕的权力最终仍归属于检察院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