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会见律师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参与刑事案件会见辩护工作时,律师必须携带着如下所需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首先,需出示的是律师执业证书的原件; 其次,需要律师所在的律所出具的专门介绍信; 此外,若该案件系由当事人亲属进行委托或者属于法律援助范畴之内的案件,则必须提供相应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作为支持文件; 最后,律师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其被拘留、逮捕或者起诉等相关法律文件的复印本,以便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侦查阶段,律师还需要向侦查机关申请并获得会见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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