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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算什么罪名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并不等同于确凿认定罪名。在案件侦查环节中,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涉嫌犯罪的个人实施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之举措。此举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司法追究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行为发生,从而保障刑事诉讼过程能够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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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7: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