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之前刑事拘留怎么算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从拘留令正式执行之日起算,法定最长时限为37日。在这个时间段内,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期(最长可达14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期限(最长可达7日),以及可能出现的一次延长(最长可达10日)。若案情复杂,确有必要再次延长,则必须经过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然而总体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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