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免予起诉的程序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倘若确认无需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法律责任,则有可能会步入豁免起诉的诉讼程序。首先,如若侦查机构认定所涉案件并不构成犯罪或者罪责尽显轻微,他们将会向检察机关提交不起诉的建言。随后,检察机关将对此进行严密的审查,如果最终判定确属无需提起公诉的情况,他们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而被告方或其法定代理人及亲属于是亦有权利递交申请进行复议或者复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严格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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