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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不能刑事拘留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法律规定,以下七种情形属于无法适用刑事拘留措施的情况:
其一,并无任何证据能够证实某人为既遂犯或者未遂犯,亦或是在其犯罪行为完成之后立即被侦查机关察觉到的;
其二,没有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所指控的行为人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的有力证据;
其三,在现场或其居住场所并未发现存在与犯罪有关的直接证据;
其四,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后并没有产生自杀意愿、试图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的表现;
其五,当事人没有消灭、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其六,当事人已经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等信息,且身份已得到确认;
其七,当事人并无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在以上七种情况下,无论是个人还是涉嫌犯罪的人员,均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故而无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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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4: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