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马6东北男已被刑事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设定为三十七日。此期限包括了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后,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可达三日)、检察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的时间(最长可达七日),以及可能出现的一次延长(十四日)及在特定情形下的再次延长(十四日)。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体的拘留期限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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